第三百四十七章 突破

他老家就是西关市旁边的hy市下属周陵县!

卢所长也没有闲着,他带着派出所的人,去了好几个省,把刘喜发当初的同案全部都排查了一遍。当初那个诈骗团伙足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出狱的是六个人。除了刘喜发和那个周陵县的秦大壮之外,其他的人都不具备作案时间,逐一排除了。

柳鹏程也没有想到张静芳两口子这么顽固!面对铁证都不开口!后来他才后知后觉的想明白了,这两个人不是什么顽固,而是早就预料到自己可能被捕,并且提前做好了相应的预案。也就是说,他们就算是因为警方的高强度审讯开口了,说的也不一定是实话!而应该是他们对好了“台词”的口供!此时的柳鹏程,对张静芳真的产生了一丝“可惜了”的感觉。

柳鹏程想明白了时候,及时打电话通知罗兴和卢所长,别抱有什么幻想了,准备零口供起诉吧!

“轻口供,重证据”、“零口供定案”是新刑法的重大进步,也是对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史和刑侦史的一种颠覆!

其实在刑侦部门,“零口供”并不是一种对付不招供的犯人的法律条款。而是一种标准。

一些重大案件,媒体和百姓关注度高的案件,还有就是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的案件,都会执行“零口供”标准。就是说,在嫌疑人招供的情况下,也要达到这个标准。

那么“零口供”的标准是什么呢?

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完全脱离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口供,以证据形成的链条能够完全还原事实真相。这就是“零口供”。

柳鹏程以前实际上见多了零口供,所以也没太当回事,他尽管“原来”没有办过案子,那还没有看过案子吗?甚至有些地方把“死刑零口供”当成了一种要求。就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达到“零口供”标准。这个标准无疑很高,但是真正代表刑警们对生命的尊重。

现在看,除了已经跑得无影无踪的秦大壮之外,最大的希望就在于“小吴”!

这个人不是刘喜发的同案。也不是他在高墙内的同学。因为刘喜发服刑的监狱中,同期服刑的人员之中,没有这个体貌特征的人,毕竟他脸上的刀疤太显眼了!难道是刘喜发在特区打工的时候的同事?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不说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长的时间,就是正常人,也不会找几年没有见过面的当初一起老老实实的打工赚钱的同事去犯罪!

柳鹏程总觉得有什么地方自己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罗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