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掌上明珠(改)

到了十四岁,她已经能骑最快的马、拉最硬的弓,跟着赵教头出城巡哨时腰杆挺得笔直,眼神利落,换上男装混在亲兵队里,竟没几个人能认出来。

有一回萧之航带着亲卫队去边境巡边,萧云软磨硬泡跟了去。那是戈壁滩一年中最燠热的时节,日头毒得能烤焦沙砾,连空气都被晒得扭曲翻腾,热浪裹着沙尘往人毛孔里钻。走了三天,途经一片乱石滩时,赵教头忽然抬手示意队伍停下。

“前面有动静。”

萧云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远远地看见几个牧民打扮的人鬼鬼祟祟地蹲在一座沙丘后面,不时探头往这边张望。那片区域离边境烽燧很近,寻常牧民不会在那附近逗留。

赵教头正要派人去查,萧云已经从箭囊里抽出箭来。

拉弓,瞄准,松手。

动作一气呵成。白羽箭带着一声尖啸掠过戈壁,精准地钉在那几个人脚前三尺的沙地里。几个人吓得魂飞魄散,原地蹦起老高,连滚带爬地翻过沙丘,头也不回地逃了。

赵教头慢慢转过头,看了她一眼。

“射得好。没射人,说明你心里有分寸。”

萧云收了弓,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像喝了蜜。她偷偷去瞥父亲,正好撞上萧之航的目光。萧之航骑在马上,远远地看着她,嘴角微微扬起,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里面盛满了戈壁的日光。

那天晚上,萧之航破例让萧云喝了一口酒。

是军中自酿的烈酒,又辣又呛。萧云喝了一口就咳得眼泪直流,惹得帐中众将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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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家的小鹰,终于长翅膀了。”萧之航笑着说,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

萧云红着脸将酒碗重重放在案上,在心里暗暗发誓,日后定要练得千杯不醉。

那天夜里她躺在帐篷里,透过缝隙看着头顶的星星。戈壁的星空比京城亮得多,银河横跨天际,像一条泼洒出去的碎银。她把脖子上的银锁掏出来,放在手心里看。

银锁已经有些旧了,边角被磨得温润光滑。她摩挲着锁面上粗糙的花纹,脑海里模模糊糊地浮现出一个少年的轮廓。那轮廓已经被岁月冲得很淡了,只剩下桃花树下的一片月白色衣角,和一个清亮的声音。——等你从边疆回来,我娶你好不好?

萧云把银锁塞回领口,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太远了。京城,太远了。

眼前的日子才是真的。父亲鬓角的白发越来越多,赵教头旧伤复发时疼得半夜睡不着觉,崔老配药的时间越来越长,揉腰的次数越来越多。这些才是她要在意的事。

她开始试着帮父亲处理简单的军务文书。萧之航起初只是让她帮着誊抄,后来发现女儿把各个卫所的粮草数目理得比军需官还清楚,便渐渐把更多的事交给她。萧云也不推辞,白天练功巡哨,晚上挑灯看文书,有不懂的就问,问了就记住。她的字算不上娟秀雅致,但一笔一画都格外端正,力透纸背,从不出半分差错。

她还开始在巡哨时多留一个心眼。凡觉得可疑的蛛丝马迹,她都会追查到底——陌生人路过时留下的马蹄印、不该出现在边境附近的商队、某个部落忽然改变了的放牧路线。有一次她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临时营地,营火还是温的,四周有大量马蹄印,方向直指凉州。她立刻回报,萧之航派兵追查,果然截住了一小队化装成商队的准噶尔探子。要知道,当时准噶尔部正与清朝在西北边疆持续对峙,从康熙到乾隆的七十余年间,双方在蒙古、西藏、西域等地多次血战,准噶尔部一直试图扩张势力,时常侵扰清朝边境,派遣探子刺探情报也符合他们的行动逻辑。

那天萧之航在众将面前没有夸她,但晚上回到府里,他让人给她加了一道菜。是她爱吃的风干羊肉。

萧云望着那盘油光锃亮的风干羊肉,心里忽然暖烘烘的,那滋味比射中一百个靶子还要畅快。